独家委托书通用
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在许多事务中都可能会用到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独家委托书通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独家委托书通用1
本人/本公司现委托长沙市嘉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杰地产")独家代理出租、出售以下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出租/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长沙市
2、建筑面积:。
3、租金元或以上。售价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由买方支付【 】由卖方支付【 】。
5、交房情况:出租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详见备注或清单)【 】。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时间:年月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
二、本人/本公司指定嘉杰地产为该物业出售/出租的独家代理公司。一旦达成上述条件,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嘉杰地产按上述租金售价适当收取客户定金。贵公司的客户同意按本人本公司委托条件交易的,本人/本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租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等额于租租赁/买卖双方代理费金额的违约金。
三、嘉杰地产公司在代理期限内有义务协助本人/本公司寻找合适的买家/租客。如该物业成功出租/出售,本人/本公司愿意向嘉杰地产支个月的租金/买卖成交价的%代理费。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嘉杰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嘉杰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本公司将向嘉杰地产支付第一条规定之售价3%,租赁为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嘉杰地产同时会向买家/租客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本公司及嘉杰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年月日
独家委托书通用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出售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武汉市区路(街)小区栋
单元层号。结构用途。建筑面积房证号。具体内容以房证为准。独家全权委托乙方转让,并代理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
第二条委托转让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转让房屋的价格确定为金额(大写):(小写)¥:
2、该委托价格是甲方实际所得金额,过户手续各项税、费,由购买方承担。
3、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直接为甲方设定和代甲方承诺任何负担和义务。
4、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转让期限自签约之日至售出完毕止,不包括办理过户及银行贷款所需时间。
5、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与购买方签订该房出售协议并代收定金,待确认收取定金后甲方再与购买方办理过户,乙方并必须遵守委托协议要求和履行。
6、乙方在转让过程中,实际转让价格高于委托价格,甲方愿意将超额部分作为委托报酬付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房屋过户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甲方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不得对该房屋委托他人转让、赠与、抵押等不利于乙方实现权利的行为。
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债务纠纷等响转让的情形。该房屋如出租在过户时应提供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循甲方要求,按照符合委托人利益的原则处理委托事务。
2、乙方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因乙方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时,乙方承担赔偿损失。
3、乙方在此协议进展过程中的各项支出包括宣传、人工、交通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当亲自履行受托事务。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事务再转委托他人办理,对于因转让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或欲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赔偿对方该房屋委托转让价款总额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如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各条款均已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独家委托书通用3
本人现委托上海吉李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以下简称"金管家房屋")独家代理出售以下
物业,特签订以下内容:
一、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上海市
2、产证编号:沪地字,第号。
3、建筑面积:。
4、售价元或以上,此价包括本人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
费用(包括维修基金、管道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初装费、维修费用等等)。
5、交易税费支付方式:按照国家规定各付各税【 】由买方支付【 】由卖方支付【 】。
6、交房情况:出售时交付房屋(不带家私电器)【 】,带家私电器【 】,家私电器赠送
【 】,折价售予买方【 】(详见备注清单)。交房条件:房款结清之日即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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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全权委托
违约金。
三、本人愿
四、在委托期间,
七、备注:
委托人: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委托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