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

时间:2024-02-20 00:39:08
合伙协议书精选15篇

合伙协议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协议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协议书1

茶楼合伙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丁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了规范合伙行为,保护各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供各方供共同遵守:

一、合伙项目、经营场所

四方共同出资开办幽兰茗苑茶楼会所及三楼办公室,该茶楼营业执照的负责人为: (仅此办证,不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四位合伙人一致同意由: 负责茶楼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营场所:武候区锦里西路76号附3号二楼和三楼全层。

二、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2、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3、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它合伙人为了掌握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查询进货、库存,调取监控录像等以了解调查经营情况。茶楼的重大支出在20xx元以上需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4、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5、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

三、合伙期限茶楼合伙期限为五 年,自20xx 年3月1日起,至20xx 年3月1日止。如果延长合伙期限,和合伙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四、出资总额及方式

茶楼总出资为:五拾万元整,分别是贰拾万元整转让费(转让资产细见资产附件1盘点清单),半 年房租贰拾万元整以及拾万三层办公楼装修和经营费用,由甲乙丙丁四方合伙人各出资拾贰万五千元整,各占25%份额,各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五、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茶楼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每季分配 一次。

2、债务承担:因经营管理茶楼产生的成本、工资、费用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若有其他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六、退伙、股份转让

合伙期限内任何合伙人均不得退伙或者转让股份,如有合伙人确需退伙,必须经四合伙人一致同意并清算后方可退伙,退伙后的股份不得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

七、合伙终止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茶楼终止营业:

1、合伙经营期满且各合伙人不愿延长经营期限的;

2、四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营业的;

八、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茶楼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合伙人可作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四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丙方:

丁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地点:

签字时间:

附件1:盘点清单

合伙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法律法规条文,甲乙双方就合作开采,经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达成统一共识。

一、甲方将水洞沟矿区,北至1号脉从沟心上梁,南至8号场从沟心上梁,东至沟心为界,西至梁头,一次性承包给乙方开采,

二、合作方式为分成,减过一切开采费,加工费,调运费等相关费用后按所产值的净利润分配,甲方30%,乙方70%。

三、乙方向甲方交安全风险押金180万,管理费20万,双方合作结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风险押金180万。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法开采一整套相关手续,给乙方作为合作依据。

五、甲方负责外围关系,并在开采过程中所需的爆破材料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计划报告,由甲方申请办理手续,并按原价发给乙方使用,费用由乙方负责付款,短期内甲方确保矿区内供电和道路畅通。

六、由于乙方进入矿区开采生产建设,资金,机械,人工都需要大量投入,甲方必须确保开采证件的真实性,发生证照与实际不相符,造成有关部门停工停产,所产生的一切实际经济损失均全部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开采过程中如需占用林地由甲方负责协调,如需支付补偿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如与当地村民发生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甲方确保矿石在运输道路中畅通无阻。

八、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付给甲方80万,为了确保双方合作协议公平公正性,甲方负责将矿山的开采区范围,划分清楚,乙方机械设备进工地生产正常15天,乙方再交给甲方120万,两次共计200万,(其中180万为安全风险押金,20万为管理费,双方合作结束后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风险押金180万)。

九、全同期限为 年,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对该矿权进行转让、抵押或转包他人,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双方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签定该矿区合同。

以上合同未经事宜,补充由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为框架式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3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举办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______品牌女装,总投资为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 ……此处隐藏24465个字……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转让时应当通知所有其他合伙人。

23.2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本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允许将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五条 入伙

25.1 本企业有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5.2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5.3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年10%的利率与原合伙人出资到位的实际时间差计算利差并向原合伙人支付。利差的支付体现为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的增减。

第二十六条 退伙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6.1.1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6.1.2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6.1.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让退伙:

27.1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7.2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7.3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7.4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按照《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办理:

28.1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8.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8.3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

第十章 企业解散并清算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形下,本企业解散:

32.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2.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2.3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32.4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32.5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3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10.2条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已缴纳出资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违约金由执行合伙人从违约合伙人已缴付的出资中提取。

35.2 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减少合伙财产总额,则该合伙人应将其在本企业的实际出资,以实际出资时货币价值的10%为交易价格,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交易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执行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6.1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36.2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7.1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2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处理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签约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三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39.1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设在的提出仲裁申请,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39.2 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第四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一条 文本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报政府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剩余两份存放于企业。

第四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 合伙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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