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协议

时间:2024-02-20 00:37:22
【推荐】三方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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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三方合作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三方合作协议1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证号:

乙:

身份证号:

丙: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经营餐馆项目,总投资为45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 万元。

第二条 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餐馆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每年餐馆总销售利润进行分配或再投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决定权按出资比例多少来界定。

第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负责餐馆的管理及日常事务。薪酬为底薪 元+ % 利润提成,经营期间乙、丙两方均有权了解餐馆的账务及经营情况。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只要三方继续合作,本协议持续生效。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须提前一个月向其他两方提出,退出金额按退出时餐馆资产比例来返还,返还期限不超过 天。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事项

3、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餐馆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作协议2

合伙人(甲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 ,主要经营地址: 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 。经营项目: 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20xx 年 3月 10日起,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 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 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 1/3 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 ……此处隐藏19088个字……p>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债务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状况以及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职责,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执行人的职责

项目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状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透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九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状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务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务必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三条能够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能够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应当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潜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潜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五条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能够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职责;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状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职责。

第十七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务必贴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职责;

第十八条违约职责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职责。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职责。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能够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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