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24-02-20 00:37:06
战略合作协议(15篇)

战略合作协议(15篇)

在生活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战略合作协议1

XXX通集团南方通信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深圳市科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

XXX通湖南分公司

跳纤

战略采购协议书

二零零四年四月

XXX通集团南方通信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 湖南网通跳纤的买方,其主要办公地址:长沙市人民路29号城投大厦8楼与 深圳市科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上述系统设备的卖方,其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红花岭工业区二区三栋,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共同遵循以下框架合作原则:

1. 协议标的:

XXX通湖南省分公司跳纤。

2. 协议目的:

鉴于甲方通过正式的XXX通跳纤招标选型工作,确定了乙方为本协议有效期内的XXX通跳纤的提供方,鉴于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技术建议、设备质量标准以及商务条件、价格水平、在湖南长沙的货物库存基本满足甲方的要求,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准则。

本协议标准采购订单部分是双方结算的依据。本协议及其订单所附技术附件作为甲方的验收依据。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甲方的分公司根据具体项目,实际的网络设计要求、配置要求、供货要求,并以本协议确定的折扣和目录价格计算出的价格,采用订单的形式直接向乙方采购本协议确定的产品。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采购订单及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采购订单所附技术附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采购订单所附附件为准。

采购订单中除供货时间要求以外的商务条款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3. 合作期限与协议的续展

3.1 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起至20xx年4月15日止。 3.2 协议的续展、终止和中止

在上述合作期限结束前的最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将就今后合作事宜进行磋商; 如双方就今后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可得到续展,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如双方就今后合作事宜不能达成一致,则双方合作终止。但在上述合作期限内双方已经签订的订单及相应条款将继续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应履行的义务。

3.3 甲方有权在协议执行三个月时对乙方的协议执行的过程、能力、结果及其它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并且该考评结果将直接影响3.2条款的执行。乙方有义务及时将最新优惠价格及时向甲方通报,并在当月执行已下调的价格。 3.4甲方保留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后重新举行选型招标的权利。

3.5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和订单的过程中严重违约和/或发生严重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问题和/或违反第4条价格承诺,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和有关采购订单,并要求乙方对所造成的损失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相关条款予以确认和赔偿。

4. 价格与折扣率

4.1 乙方承诺给予甲方最优惠价格原则

乙方承诺在同等条件下本协议价格不高于乙方向其它客户提供的价格。 4.2 价格与折扣率

本协议书所签订的价格即为针对甲方具体项目双方签署采购订单时的最高价格。价格清单详见附件1。 4.3 价格的更新

鉴于设备价格的下降趋势,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公布当时的相关设备及备品备件的价格,如果价格有下降,则以当前的设备及备品备件的价格取代本协议的价格,作为以后具体项目采购的价格依据。

5. 协议交货期

由于在长沙建立了相应型号的设备,长沙到货期为2小时,湖南境内其他城市为1天。 交货地点:按甲方要求的.地点交货。

6. 需求及库存

甲方对于此次战略采购的型号、价格及数量如下:

针对甲方提供列出的所需乙方相应设备的数量及型号,乙方需建立适合湖南网通战略要求的库存体系,并承诺库存量需要满足甲方的1个月需求数量,并使用之后及时补足,形成动态循环。库存的设备安全地置于乙方指定的长沙仓库内并妥善保管;库存设备损毁、丢失的损失以及库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为乙方库存未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要求而造成设备交货期的延迟,按未能满足本协议第5条之协议交货期处理。

7. 采购订单的使用与发货流程

7.1 订单的使用

7.1.1 采购订单的制订与生效

基于本协议所产生的采购订单,直接由甲方分公司负责技术的经理结合项目的实际要求,按照本协议准备采购订单技术附件,由分公司商务经理在确认无误后,订单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后生效。

8. 付款结算

8.1 结算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建设部门根据所实际使用的设备数量进行订单签订;在本协议期限内支付完订单款项。付款准备期为结算日前的10个工作日内。付款前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供书面付款通知。由于某些特需原因,甲方不能按上述要求付款结算,最迟对建设部所实际使用的设备数量订单在20xx年4月15日之前进行支付货款。

8.2 付款与发票

8.2.1 付款依据

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以下付款文件向乙方支付全部应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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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甲方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全部货物验收单正本; 初验报告或终验报告;

已经全部交货的所有采购订单正本(订单绿色联); 等值的正式商业发票; 付款通知。

9. 联络会议

甲方与乙方每三个月举行一次技术及商务会议(或经双方同意举行不定期会议),通报甲方对市场的预测,听取对乙方设备质量和技术支持方面的反馈,统计已经签约的数量和金额,统计完成全部交货验收的设备数量和金额,并对后续乙方库存设备数量,并达成协议。

10. 技术服务

该条款的执行情况将作为考评的一个方面。

11. 保证

协议双方保证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基于本协议所产生的订单在履行过程中,除了甲方对技术规范、方案设计和配置以及交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另有规定外,不得与本协议的条款相冲突和违背。

12. 协议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本协议一经生效,协议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协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13. 分包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部件 ……此处隐藏18119个字……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第一条合作目标

1、为了实现甲乙双方最大程度的资源整合、共同成长,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合作发展。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医疗美容项目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形象及品牌价值、创造盈利,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合作方式

1、鉴于甲方在医疗服务等领域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乙方具有专业的医疗美容团队、技术、设备等资源,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医疗美容项目经营场地,乙方负责具体经营事宜,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共同组建医疗美容项目,双方均可在合作各个环节共同商讨提出意见和建议,打造有影响力的合作项目,共创收益。

2、合作期间,甲方负责上述项目如下工作:

1)负责活动需提供场地支持(包括美容医疗、办公、咨询前台、设备存放等场地,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2)协助配合乙方开展项目日常经营工作,提供医疗美容的宣传和推广服务。

3、合作期间,乙方负责项目的经营及管理等相关工作,乙方负责上述项目如下工作:

1)负责提供医疗美容项目业务开展和服务咨询等;

2)负责组织医疗美容团队;

3)负责项目的宣传及推广等工作;

4)负责提供医疗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及落地:

5)负责客户成长培育体系服务和打造头部商家。

4、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双方不得干涉,任何一方不承担对方任何经营责任及义务,各自独立经营及结算。

5、合作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上述合作项目经营场所,甲方保证乙方合规正常使用,如特殊情况,甲方必须提前日告知乙方,听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否则按单方违约处理。

6、甲乙双方应按照项目成交方式努力创造业绩,及时共享各自的服务信息、公司动态、用户需求等经营信息,并保持定期互动更新,不断加深了解,以开展更进一步的合作。

7、甲乙双方约定双方相关人员每个月举行碰头会,对合作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解决,并制定下一步合作的计划。

8、合作期间,未约定事宜,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补充协议为准。

第三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20xx年2月日到20xx年x月x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未发出解除合作关系通知的,本合同自动延续年。再次到期的,依此类推。

第四条费用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上述项目营业额10%收益归甲方所有,其他收益均归乙方所有,每月结算一次,项目由乙方负责核算及收入,双方不得故意拖延。

2、上述费用甲乙双方的收款账户为:

1)甲方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乙方账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合作中甲乙双方各司其职,为此所支出的费用有各自承担。双方后期如有其他合作项目,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能力。

2、甲方保证在合作期限内,不得与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上述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合作及开发同类业务,如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

3、合作期间,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场地支持,并协助乙方经营,如甲方拒绝配合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严重影响合同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作期间,乙方负责组建项目推广、服务及医疗团队组建等工作,努力提升业务量,并且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甲方的良好单位形象和品牌声誉的行为。

5、乙方独立经营管理合作项目,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及管理活动,不得直接管理乙方成员。

6、双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泄露合作相关工作的商业机密。

7、乙方需按约定支付甲方分成款项,不得拖延。

8、双方保证为对方项目所进行的相关宣传活动都会突出其健康、积极的正面形象,如有特殊需求,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后确定。

第六条沟通、协调机制

双方同意建立两个层面沟通协调机制:

1、会晤机制:双方管理层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会面,对执行本战略合作协议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予以协调,共享双方合作的动态信息,推动双方合作的深入,解决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综合性问题。

2、联系人联络机制:乙方委托为联系人,甲方委托为联系人,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对接联系工作。

第七条保密

双方承诺严守商业机密和商业诚信,对于本协议及由对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给第三方,以维护双方利益,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持续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3、甲方不得窃取乙方客户资料,不得私下联系乙方客户等损害乙方利益行为,每发现一次,乙方有权三个月不交纳10%分成费用,超过三次的,按甲方单方违约赔偿乙方。

4、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单方取消或终止合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开展的,按甲方单方违约处理,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200万元。

5、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后完成。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均依据中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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